阳开行发〔2019〕30号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第二批“四办”事项公示
及第一批“四办”事项调整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阳开管办发〔2018〕6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在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梳理出第二批“四办”事项目录共35项,现将该事项目录予以公示。
为落实《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和承接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阳政发〔2018〕11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发区第一批“四办”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如下:
1、取消产业发展和统计部其他类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电力需求侧项目管理。
2、取消人力资源部其他类事项: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附件:1、开发区“马上办”事项目录
2019年6月21日